当前位置: 首页> 报考指南>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9年浙江省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量:13013

类别

招生专业()

人数

学制

学费

(/)

选考科目范围

备注

普通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5

4

6000

物理 技术 化学


软件工程

120

4

6000

物理 技术 化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7

4

6000

物理 技术 化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29

4

6000

物理 化学 生物


电子信息类

121

4

6000

物理 化学 生物

一学期后分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3个专业

土木工程

35

4

6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建筑学

15

5

6000

物理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5

4

6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机械类

69

4

6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一学期后分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

临床医学

125

5

6000

化学 生物 物理


药学

37

4

6000

化学 生物 物理


护理学

86

4

6000

化学 生物 历史


资产评估

80

4

5300

不限


金融学

70

4

5300

不限


财务管理

46

4

5300

不限


工商管理类

130

4

5300

不限

一学期后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旅游管理4个专业

汉语言文学

40

4

5300

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

80

4

5300

不限

一学期后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3个专业

法学

120

4

5300

不限


行政管理

31

4

5300

不限


英语

35

4

5300

不限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

商务英语

26

4

5300

不限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

日语

16

4

5300

不限


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

57

4

45000

不限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

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

116

4

40000

不限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

57

4

40000

不限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

普通类

提前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机械类、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学、药学、护理学

40

按各专业(类)标准

按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只招收参加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相应报考类别入围资格的考生

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行政管理、英语、商务英语

25

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

10

地方专项

计划

建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药学、财务管理、英语、新闻传播学类、行政管理

8

按各专业(类)标准

按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每个专业人数最多不超过2

艺术类

(二批)

设计学类

155

4

9000

不限

一学期后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2个专业


注:1.各专业(类)准确招生批次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为准。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政编码:310015
电话:0571-88018551 传真:0571-88018510
招生QQ群:157088577(招办唯一官方群) Email:zs@hzcu.edu.cn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官方微信
浙大城市学院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