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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7-01 浏览量:12440

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校园位于杭州市中心,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3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浙江大学等联合培养)120余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工程、医学、外国语、商学、传媒与人文、法学、创意与艺术设计等9个分院。今年有28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类)、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招生。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简称新西兰UW学院),是杭州高等教育领域首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等3个专业。

      ●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学养深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职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为50.73%;博士学位比例为41.34%,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92.28%。

      ●2016年以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与城市学院在同校区办学,互动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双方在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本硕贯通培养专业硕士模式探索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发展愿景

      ●坚持一流发展理念,推进“六争强院”战略,努力建设成为一所产学协同、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完善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愿景目标是形成本科-硕士-博士人才整体培养体系,突显国际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两大办学特色,具有一流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品牌,综合办学实力跻身全国高校前100位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成为浙江大学一流办学体系中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

办学优势                          

      ●名校支撑

      浙江大学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各方面提供有力支撑,保证了学院高质量高起点办学。学院依托浙江大学“立交桥”政策,每年在一年级学生中选拔1%的优秀学生于二年级进入浙江大学试读,试读期限一年,达到浙江大学修读课程要求的学生获得浙江大学正式学籍。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微电子学院合作开办创新实验班(微电子),共享优质师资和条件一流的工程创新与训练中心;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创新实验班学生,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

      ●政府支持

      学院办学得到了杭州市在政策、资源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并与杭州市有关部委局办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建有杭州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杭州旅游创意中心、区域经济研究基地、大数据与电子服务研发中心等政产学研合作基地,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度融入地方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特色

      ●国际化教育

      学院着力推进国际化教育,是浙江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教育改革试点单位。经不断开拓发展,目前已与境外15个国家6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合作办学项目1个、课程合作项目8个,初步形成了“合作项目稳步提升、境外交流快速发展”的国际化教育新格局。

      学院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于2002年开始合作举办本科教育中外办学项目,是国内较早开办国际合作项目的高校之一,新西兰政府三任教育部部长先后来院访问。在省、市、浙江大学支持和大力推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6年9月批准设立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这是中新本科教育合作的首家机构。

      学生境外交流是学院国际化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2017年学生以各种形式赴境外学习交流人数达721人,交流率为21.92%,交流形式主要包括寒暑期交流、以“三明治”形式赴境外交换学习、依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课程合作项目赴境外学习等;2017届毕业生海外深造率达9.54%,其中近一半学生被全球百强大学录取,列浙江省高校前茅。

      ●创新创业教育

      学院精心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成立创业学院,着力构建结合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实践模式,面向全体学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三年参加学科竞赛共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942项,其中国际级奖项39项,国家级奖项147项,省级奖项756项;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80余项。有5人次获评省、市大学生创业之星,2人获评全国百佳创业大学生,共青团中央“创新创业好青年”1人。

办学成效

      ●毕业生就业质量优良。每年有近15%的毕业生考取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的研究生,以及进入美、英、法、澳、加等国外著名高校攻读硕士学位,其中不乏被牛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世界名校录取的学生。近一半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个浙江省重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法学等4个浙江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药学、财务管理等4个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以及5个杭州市重点专业、4个杭州市特色专业和3个杭州市特需专业。拥有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其中省级重点建设项目1个。

      ●拥有药学、工商管理、土木工程等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药理学、企业管理等4个浙江省重点学科,智能植物工厂1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通信与信息系统等2个杭州市重中之重学科,中药研究与开发等3个杭州市重中之重实验室,以及11个杭州市重点学科、9个杭州市重点实验室和6个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教学条件优良,实验室建设总投入一亿九千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6万元。

      ●2017年,新增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项,地厅级项目61项,横向科研项目259项。作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奖3项。

入学指南

      ●奖学金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新生精英奖学金获奖条件如下:

      高考成绩排名所在专业(类)一段(一批)考生前10%的新生,可获得10000元/人的奖励。

      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一段(一批)线30-39分的新生,可获得10000元/人的奖励;超过40分及以上的新生,可获得20000元/人的奖励。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新生,奖励可兼得。

      ●学费

      学院从2018年起全面实行公费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按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生·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其它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

      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5000元/生·年,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0000元/生·年。

      每学年初,各专业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4.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类专业除外)。

      5.根据培养要求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商务英语、国际商务、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调档比例为100%。其余省份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7.护理学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

      8.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余省份(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9.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10.学院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11.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浙大城院发〔2018〕5号)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学院将于6月24日举行“校园开放日暨2018招生志愿填报咨询会”,详细安排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参加。同时学院开设了网络咨询平台,并安排招生宣传组赴各地咨询,更多信息请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ucc.edu.cn。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浙江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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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外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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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各专业(类)准确招生批次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在省外,电气信息类以电子信息类招生,机电类以机械类招生,经济管理类以工商管理类招生,传播类以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各专业类所含专业与省内一致。

            3.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政编码:310015
电话:0571-88018551 传真:0571-88018510
招生QQ群:157088577(招办唯一官方群) Email:zs@hz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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