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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及综合素质测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量:15394


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5“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材料评审)结果如下:

专业

初审通过人数

最低学考折算分

学考折算未达100分

学考折算达100分

合计

英语

60

16

76

94

护理学

180

0

180

78

药学

240

2

242

83

土木工程

240

2

242

70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180

4

184

84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300

4

304

64

初审规则(章程第十条):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专业以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首先参考高中综合素质各项评价A等第数量。如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考科目顺序及成绩等第排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考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100分的考生,直接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一,我校报名系统同步开放登陆及初审结果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招生办: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测试费缴纳

日期:20253月26日-4月6

缴费方式:详见最新公告2025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温馨提醒:

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我校报名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4月7日完成更新,届时可查询。

3.请勿删除支付宝付款记录,以备特殊情况查询使用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8日起

温馨提醒:

1.登陆我校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对象: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 第一教学楼

面试方式:英文测试(现场随机抽取)+无领导小组主题讨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测试日期

报到时间

半天封闭测试

预计结束时间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4月12日上午

7:00-8:00

11:30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英语

4月12日下午

11:20-12:20

17:30

护理学

药学

土木工程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时到校参加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交通住宿

 见附件二。

 

 

 

附件一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


附件二浙大城市学院交通住宿指南.doc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2025年3月25日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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