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材料评审)结果如下:
专业 | 初审通过人数 | 最低学考折算分 | ||
学考折算未达100分 | 学考折算达100分 | 合计 | ||
英语 | 60 | 16 | 76 | 94 |
护理学 | 180 | 0 | 180 | 78 |
药学 | 240 | 2 | 242 | 83 |
土木工程 | 240 | 2 | 242 | 70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180 | 4 | 184 | 84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300 | 4 | 304 | 64 |
初审规则(章程第十条):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专业以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首先参考高中综合素质各项评价A等第数量。如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考科目顺序及成绩等第排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考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100分的考生,直接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一,我校报名系统同步开放登陆及初审结果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招生办: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测试费缴纳
日期:2025年3月26日-4月6日
缴费方式:详见最新公告《2025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温馨提醒:
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我校报名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4月7日完成更新,届时可查询。
3.请勿删除支付宝付款记录,以备特殊情况查询使用。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8日起
温馨提醒:
1.登陆我校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对象: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 第一教学楼
面试方式:英文测试(现场随机抽取)+无领导小组主题讨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 测试日期 | 报到时间 | 半天封闭测试 预计结束时间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4月12日上午 | 7:00-8:00 | 11:30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
英语 | 4月12日下午 | 11:20-12:20 | 17:30 |
护理学 | |||
药学 | |||
土木工程 |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时到校参加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交通住宿
见附件二。
附件一: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
附件二:浙大城市学院交通住宿指南.doc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2025年3月25日